京津冀药品批发现代物流:10,000㎡与阴凉库4,000㎡
管理员 · 2026-10-24 12:50 · 30 次浏览 · 约 1 分钟
政策依据
《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》(津药监规〔2025〕2号)及附件《京津冀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》。
官方指标
- 仓库储存作业区整体建筑面积不少于 10,000㎡,或容积不少于 50,000m³。
- 整件货储存区应设自动化仓库;多址异地仓库至少一个地址满足上述条件。
- 阴凉库使用面积不少于 4,000㎡,或容积不少于 20,000m³。
- 兼营冷藏、冷冻药品:2 个以上独立冷库,总容积不少于 500m³。
- 专营冷藏、冷冻生物制品:2 个以上独立冷库,总容积不少于 1,000m³。
- 专营中药饮片:仓库不少于 5,000㎡,阴凉库不少于 2,000㎡。
企业准备
先核对面积/容积、自动化仓库、阴凉库、冷库,再检查温控、验证、追溯与系统。
官方出处
本文只摘录官方原文指标,具体以原文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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